8月31日下午,寧波市劉奇市長主持召開第10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市公安局提交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決定(送審稿)》(以下簡稱《決定》)。李謙副局長代表市公安局作了匯報發言,寧波消防支隊劉維勁支隊長、汪海東副支隊長參加會議。
劉奇市長在會上指出,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非常重要,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的一項重大工作來落實很有必要,出臺《決定》體現了市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就如何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劉市長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實《決定》內容。《決定》提出的構建“五大體系”涵蓋了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是基礎性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決定》內容,將《決定》提出的各項任務切實落實到位。二是要進一步強化消防工作組織構架。根據《決定》要求,進一步明確政府、部門和單位消防工作職責,強化基層消防機構建設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推動消防工作的實體化運作,真正實現“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局面。三是要進一步加強消防裝備建設。要立足寧波的災害特點和實戰需要,配齊配強消防裝備,要抓緊再購置一批用于處置高層建筑和石油化工火災的裝備,寧愿“備而不用”,也不能關鍵時刻沒有。
為推動《決定》的出臺,寧波支隊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寧波實際,組成專門班子歷時兩個月時間起草制定,期間多次組織召開會議進行研究修改。市政府于7月初組織召開征求意見會,征求了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意見。《決定》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闡述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第二、三、四、五、六部分分別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體系、綜合應急救援體系、火災防控基礎體系、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消防安全保障體系”等五大體系建設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審議頒布《決定》,是寧波市政府歷史上第一次以“決定”的形式向全市發布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動員令,體現了寧波市委市政府對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視。《決定》對寧波未來消防事業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其構建起來的“政府搭臺,全民參與”的發展脈絡,必將引領寧波消防事業走上健康、快速的發展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