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健全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預防和降低火災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6月底,漣源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漣源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為高質量制定《預案》,漣源市消防大隊高度重視,成立了以大隊領導為組長的《預案》起草小組,多方調研,收集了大量的資料和信息。《預案》從今年4月份開始起草、審批。在《預案》審批過程中得到了市政府、市公安局領導的大力支持,并按程序征求了市武裝部、財政局、安監局、住建局、氣象局、衛生局等部門的意見,政府法制辦進行了嚴格的政策把關。2012年6月26日正式下發。該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隊執勤戰斗條令》、《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指導,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原則,堅持政府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分工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預案》的出臺,明確了相關部門的應急響應機制,為加強第一出動,快速集結救援力量,迅速排除險情,提供了可靠保證。漣源市政府將定期組織各部門、單位進行聯合演習,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加強各參與滅火救援力量之間的配合與溝通,切實增強預防和處置各類火災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