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17時14分,紅星中隊接到支隊指揮中心命令稱位于洞井安置小區一臺小車起火冒煙,紅星中隊迅速出動一臺水罐車和7名官兵。
由于事發現場就在中隊附近小區,從中隊官兵接到命令到到達現場不超過五分鐘,所以到達現場時還只是冒煙,小車未產生明火,為了抓住撲救的有利時機,中隊指揮員果斷下達命令:出一支水槍,打開車門對車內射水。由于發現及時,中隊官兵到達現場迅速,經過幾分鐘的緊張撲救,小車只是后座小范圍損毀,小車起火隱患被排除,我中隊成功返回。
6月16日17時14分,紅星中隊接到支隊指揮中心命令稱位于洞井安置小區一臺小車起火冒煙,紅星中隊迅速出動一臺水罐車和7名官兵。
由于事發現場就在中隊附近小區,從中隊官兵接到命令到到達現場不超過五分鐘,所以到達現場時還只是冒煙,小車未產生明火,為了抓住撲救的有利時機,中隊指揮員果斷下達命令:出一支水槍,打開車門對車內射水。由于發現及時,中隊官兵到達現場迅速,經過幾分鐘的緊張撲救,小車只是后座小范圍損毀,小車起火隱患被排除,我中隊成功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