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昆明市政府召開第三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昆明市消防條例》(草案),昆明市消防條例立法工作取得重大進展。會議由昆明市市長張祖林主持,市委副書記李邑飛,市紀委書記應永生,市人大、市政協分管領導出席會議,市政府巡視員,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市監察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辦、市社科院、市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對報送的《昆明市消防條例》(草案)進行了全面審議,重點研究了消防安全責任建設、施工現場、高層、地下建筑、“三合一場所”消防監督管理、專職、志愿消防隊伍建設、消防宣傳教育等問題,經全體代表同意,會議決定通過《昆明市消防條例》(草案),要求承辦部門盡快按照立法程序,報市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
2011年,《條例》列為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調研項目后,支隊起草小組開展了大量調研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條例》列為一類立法項目。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在認真研究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基礎上, 針對我市消防管理中亟待規范和解決的問題,積極開展調研,廣泛征求基層意見,赴江蘇、浙江進行調研,充分吸收借鑒了省外消防工作經驗,結合國務院《意見》精神,形成《條例》(征求意見稿)。先后采取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和組織協商等方式,廣泛征求了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基層消防部門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專家學者、部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并于5月15日舉行了聽證會。在充分聽取和協調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征求意見稿進行反復修改,最終形成了《條例(草案)》。
根據立法計劃,本月底市人大常委會將對條例進行第一次審議。當前,支隊正在與市政府法制辦進行緊密磋商,研究報請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相關事宜,努力穩妥高效推進市消防條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