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17日,昆明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組織召開四場《昆明市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論證會。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王有祥,副主任王駿,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公安局、市消防支隊相關部門負責人、專家、學者、重點單位管理人和起草小組成員等140余人參加了論證會。會議由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王有祥主持。
會上,劉彬副支隊長首先對《條例》起草的必要性、起草經過及需要說明的問題進行了介紹。與會專家、學者、重點單位管理人結合《條例》,從《條例》合法性、體例、條款設立、文字表述等方面入手,重點圍繞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從業人員管理、高危單位、軌道交通消防管理、多產權建筑、臨時建筑和老建筑消防管理等對《市條例》提出了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大家紛紛表示,《條例》經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內司委多次組織修改,廣泛征求意見,就有爭議的問題進行了溝通和協商,充分吸納了人大代表、各部門、單位的合理化建議,《條例》逐步趨于成熟。
市人大王有祥主任指出,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方面,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昆明市消防條例》的修訂頒布,將有助于解決我市消防工作遇到的現實矛盾和問題,保障消防工作健康發展。這四場有針對性的論證會,專門邀請各位專家、學者討論《條例》,就是考慮到在地方立法上,我們要抱著慎之又慎的態度,以對全市消防工作高度負責的使命感,繼續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充分體現立法的嚴肅性、科學性和民主性。就下一步工作,王主任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視,《條例》起草部門和有關成員要將立法工作視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二是要形成合力,所有起草小組成員要全身心投入到立法工作中來,集中統一的進行最后階段的改稿工作;三是提高質量,切實加強稿子的措辭準確性、文字精練性、格式統一性;四是要抓緊時間,對論證會提出的問題進行匯總并討論修改,盡快按法定程序報請人大常委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