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遼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7月6日,葫蘆島市政府下發了《關于做好全市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決戰工作的通知》(葫政辦發[2009]48號),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10日,由市長孫兆林和其他6位副市長親自帶隊,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國慶消防安保百日決戰工作,切實消除火災事故隱患,嚴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慶節期間全市火災形勢穩定。
孫兆林市長及6位副市長親自掛帥
為確保此次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決戰扎實開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孫兆林市長任組長,各位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縣(市)區長、市政府各部門一把手擔任成員的領導小組,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筑、涉及國計民生的“五供”單位、國慶慶典場所等為重點,各位副市長親自組織各自分管系統部門行業開展國慶消防安保百日決戰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堅決確保“六個不發生”,即不發生公眾聚集場所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不發生易燃易爆單位較大以上火災爆炸事故,不發生重大財產損失火災事故,不發生消防管理、行政執法重大責任事故,不發生因消防安全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信訪事件,不發生滅火搶險救援失敗事件。
6個縣(市)區一把手屬地管理
市政府明確此次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決戰工作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消防工作屬地管理、部門依法監管的工作原則。各縣(市)區政府要依法承擔起對消防工作統一領導的法定職責,組織本地區各部門和社會單位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火災事故隱患,要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隱患或隱患整改期間無法保證安全的單位,一律停產停業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落實監控措施,明確責任人員,堅決防止事故發生。
24個市政府職能部門依法監管
市政府要求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負起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市公安局、安監局、消防局要嚴格落實法定監管責任,切實加大消防安全監管和消防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強力推進全市消防安全建設水平;政府其他部門要認真落實行業監管部門法定職責,對所屬行業、系統的單位,自上而下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檢自查,深入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大力推動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全面提升社會單位抗御火災能力。
市政府督察室跟進督導推動落實
為確保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決戰各項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區及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負責”的要求,全面徹底查找火災隱患和管理漏洞,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分管領導要切實履行職責,深入一線開展檢查。市政府督察室將加大督察力度,對工作不作為、不認真,甚至推諉扯皮的,市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因此而導致火災事故發生的,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目前,市政府7位市長正親自帶隊深入各自分管系統部門行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全市國慶消防安全保衛百日決戰工作已經全面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