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消防拘留102人、查封取締797家、“三停”156家
本溪支隊 宣傳中心
消防安全保衛專項行動工作部署以來, 本溪支隊針對全市實際工作情況,科學安排,創新方法,注重實效,積極采取“地毯式排查一遍、交叉式互檢一遍、跟蹤式督導一遍、服務式幫扶一遍”的有效方法,部署開展了“回頭看、防反彈、查死角、堵漏洞”活動,對全市火災隱患和火災事故進行整體性的防范和控制,10月4日至11月20日全市共檢查6492單位家,責令改正隱患3304項,下發法律文書1908份,責令“三停”156家,罰款17.74萬元,查封取締797單位家,工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7家,行政拘留102人。保持了社會面火災防控高壓態勢,穩定了火災形勢,與去年同期比較,四項指標全面下降。
一是用法律手段消除火災隱患。進一步加強消防執法工作,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堅決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對只顧經營、不顧安全,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并經多次檢查仍不改正的,除依法實施罰款處罰外,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截至目前,支隊查封取締797家,行政拘留102人,有力地震懾了消防違法行為。
二是用行政手段減少火災隱患“存量”,杜絕“增量”。期間,支隊、各大隊加強了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積極協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把好單位的市場準入關;積極協調建設、安監、土地、規劃、房管等部門,對建筑行業進行清理整頓,并加強規劃建設,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超前控制,杜絕 “先天性”隱患出現;積極發揮縣區、鄉鎮安監站、綜治辦等基層安監員、綜合治理協管員作用,實行全方位的監控,防止失控漏管。支隊與安全監管、教育、建設、衛生、文化等有關部門相互配合,開展綜合督查和聯合執法,責令“三停”156家、吊銷營業執照7家。
三是用技術手段整治火災隱患。充分發揮技術優勢,為企業整改火災隱患提供技術服務。指導建筑內企業按照規定實施防火分隔、設立疏散設施、安裝火災報警和滅火設施、配備滅火和逃生自救器材,以確保內人員安全。通過成立消防保安公司,已培訓消防保安人員120人,上崗80人,保證了全市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和日常維護與管理,全部自動消防設施單位均已簽訂了《維保協議》。特別是在全市100余家“七小”場所先期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得到了廣大業主的普遍歡迎,達到了成本低、用人少、效果好、報警早、撲救早、損失少的預期目的。
四是用經濟手段防范火災風險。結合本溪實際,支隊加強運用經濟手段防范火災隱患的研究,并形成具體辦法研究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本溪市政府出臺了《本溪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將消防安全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其中。對8類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將處以責令改正、5000元—50000元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撤銷相應資質,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這是本溪市政府為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建立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完善分級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力求從源頭上防止火災隱患的產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五是用宣傳手段提高全社會對危害性的認識。決戰期間支隊發動新聞媒體、相關部門以及企業單位開展相應的消防宣傳教育。重點加強對企業業主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具體生動的教育,使其知道發生火災事故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從而推動業主進行積極整改。加強對相關行業從業員工的宣傳教育,使其積極主動地舉報火災隱患,借助各類新聞媒體,形成強大輿論攻勢,力求以最短時間徹底整治火災隱患。在此期間,發放張貼公告1000余篇,隱患整治新聞26篇,曝光隱患單位3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