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巴南區消防工作,推動消防事業快速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巴南區政府發出《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意見的通知》(巴南府辦發[2012]69號),就加強和改進全區消防工作提出意見。
一是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理。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規劃、建設、房管、安監、教育、消防等部門要嚴格依法審批,嚴防“先天性”火災隱患。質監、工商、消防加強消防產品聯合執法機制建設,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設、消防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外保溫材料監管力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用火用電等消防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外保溫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嚴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建筑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消防安全要求,加大裝修材料檢驗和違規裝修材料強制拆除力度。
二是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完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加強火災形勢研判,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要以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城鄉結合部、集生產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城中村”等為重點,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鎮街、區政府有關部門每半年要對本地區、本部門消防安全形勢進行研判評估,采取針對性措施解決突出問題。
三是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要加大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對存在影響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性火災隱患的,制定并組織實施整治工作規劃,及時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存在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隱患單位和場所,采取改造、搬遷、停產、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實行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定期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進展情況。
四是推進農村、社區“網格化”管理。依托各級政府,健全基層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將消防安全納入管理范疇,切實加強農村、社區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在鎮街、社區和農村建立和完善由安監辦、綜治辦、公安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將轄區劃分為若干網格,逐一明確“網格”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
五是實施高危單位“戶籍化”管理。加強高危單位動態監管,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估制度,由具有資質的機構定期開展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作為單位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充分利用電視、報刊、互聯網以及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平臺,適時向社會公布監管信息,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六是強化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以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為抓手,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不斷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強化主要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七是強化社會消防安全意識,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為主題,全面鋪開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以宣貫《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年)》為主線,積極深化消防宣傳“五進”活動,不斷豐富宣傳形式,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將消防知識納入義務教育、黨政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培訓、科普及普法教育培訓內容。中小學、居(村)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每年至少組織全員開展1次消防應急演練。加強消防公益事業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加強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和消防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及保安、電(氣)焊工、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