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教職員工、學生 和進入教學區、生活區的人員應自覺遵守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2、小學生隨身不得攜帶火種,如火柴、打火機等,同學們要相互監督,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進行嚴肅處理。
3、不在教學和生活區隨意焚燒樹葉、垃圾等可燃易燃物品。
4、三夏期間,學生一律不得參與焚燒麥茬活動,并勸阻家長不要焚燒麥茬,以免發生重大火災。
5、因焚燒麥茬發生火災,同學們因年齡小,一律不準參與救火,以免發生傷亡事故。
6、在田間收麥時,學生不得尾隨收割機,不得使用火種,并勸阻家長不要吸煙,防止發生火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因工作需要用火時,須遵守用火審批、管理制度不得隨意動火,并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8、教師要嚴格按照規定使用、管理、銷毀易燃易爆的實驗用化學危險品。
9、加大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力度,營造安全防火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們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教職員工和學生應學習掌握基本的火場逃生知識和技能,學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學會正確撥打火警電話(“119”),正確報知火警情況及地點。
10、教師在宿舍生活區內,不得亂拉臨時線,不得亂設臨時插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水器等電熱器具,不得臥床吸煙,不在熄燈后使用蠟燭、打火機照明,宿舍內不得存放、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物品和燒水做飯,自覺維護走道內的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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