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建立經常性的聯絡協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厲打擊各類消防違法行為,形成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強大的震懾力。各地和各部門要嚴格火災責任事故追究,對春防期間因責任不落實、失職瀆職、非法違法引發重特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尤其是導致群死群傷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嚴厲問責,決不姑息。
《方案》要求,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春季風大物燥,歷來是火災事故、特別是連營火災事故多發的季節。各地要準確把握火災規律,切實加強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政府分管領導要負責本戰線各部門、行業系統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要成立由公安、安全監管、監察、教育、建設、商務、文化、衛生、工商、旅游、廣電等相關部門參加的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督查春防工作,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方案》強調,要廣泛開展春季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各地要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及時播報春季防火工作動態,宣傳落實防火措施典型單位的工作做法,堅決曝光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各各地要統一部署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周”活動,4月17日,全省統一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日”活動。春防期間,各地要充分發揮“消防知識宣講團”作用,深入社區、企業、學校、鄉鎮開展宣講活動。各級公安機關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指導社會各單位加強“四個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方案》強調,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黑龍江省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和《黑龍江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明確并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特別是對于涉及火災隱患整治、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等重大問題,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層層簽訂《2014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把責任分解到行業、單位,分解到單位內部的每個崗位和每個人。春防期間,凡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較大以上火災的,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