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審議并通過了《廣州市城中村安全隱患整治3年行動計劃2014年-2016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預計投入超過100億元,對304個城中村進行安全隱患整治,改善城中村居住環境,預防和遏制城中村重大安全事故發生。
據從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全市12個區縣級市,共有304個城中村,村民戶數約34.89萬戶,共98.25萬人,外來人口共約500萬人,村域面積達到716平方公里。目前,廣州市城中村存在大量的“住改倉”、“三小”和“三合一”場所,安全隱患比較嚴重,但消防站和消火栓等消防設施數量較少,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據了解,《行動計劃》計劃用3年時間完成六大整治任務,包括消防整治、管線整治、燃氣改造、給排水改造、垃圾分類和網格化管理。整治工作將按照“分級管理、分類處理、分期推進”思路推進。城中村整治分為全面改造和非全面改造兩項,其中全面改造將采用應急的方式,對消防安全、用電安全進行整治。
304個城中村,平均一個村通過這樣的整治改造就需要2000萬元到3000萬元,全部加起來接近100億元。該委將按照政府出一點、企業出一點、村社出一點的“三個一點”思路,多渠道籌集資金,同時動員和引導經營單位和受益者承擔一部分整治費用。財政資金按照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監管,非財政資金由出資單位參照現有資金管理辦法監管。城中村整治資金落實具體辦法,要在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時給予明確。
據介紹,實施《行動計劃》有3個保障措施:一是建立例會制度,健全協調機制;二是加強技術指導,解決技術難題;三是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