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了解,臺州市龐大的外來人口催生了大量居住出租房,這些居住出租房大量是違法建筑,有的層層轉租,建筑耐火等級低,缺少安全設施,擅自出租;有的群租混住,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混亂,責任難落實,火災風險大。今年9月下旬以來,臺州多地發生出租房亡人火災。為此,從今年11月上旬至明年10月底,臺州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突出“拆、搬、整”,管住“房、人、電”
整治行動中,臺州市對居住出租房違法建筑集中區域,突出“拆”;對外來務工人員聚集區,突出“搬”;對老舊居住出租房集中區域,突出“整”。其次是管控關鍵環節,即:管住“房”,實施居住出租房申報登記、備案許可制度,落實“紅、橙、藍、綠”四色分類管理;管住“人”,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登記管理,加強對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推動租賃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管住“電”,加快推進老舊電氣線路改造,嚴肅懲處私拉亂接電線的行為。
執行“四個一律”,長短期結合落實整改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整治必須做到精確制導,直擊要害。臺州市要求各縣(市、區)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一律不準出租;設置在違法建筑、地下建筑及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筑內的一律不準出租;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內的一律不準出租;居住人數在10人以上、違反消防安全整治標準且拒不整改的一律停止出租),及時提請上一級政府予以掛牌督辦。短期按照“明火集中、隔斷阻燃、通道暢通、電線套管、設施齊全”的要求落實技防措施;長期落實《臺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標準》,有條件的地區要配備專門的巡查隊伍,實現對居住出租房的常態化巡查管理,全方位強化技防措施,切實降低火災發生率。做到“村(居)不漏戶、戶不漏房、房不漏間、間不漏人”,實現一般隱患基本消除、重大隱患全部整改的總體目標。
建設長效機制,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工作抓與不抓不一樣,認真抓與一般抓也不一樣。臺州市公安機關和消防機構堅持“因地制宜,借勢發力”,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緊密結合火災等事故防控綜合治理體系建設,構建“全覆蓋”的領導體制,強化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頂層設計;構建“全方位”的主體責任體系,推動房東和租客落實主體責任,自查自改火災隱患;構建“無盲區”的監管體系,解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無人管的難題;構建“可執行、可監督、可檢查、可問責”的責任追究體系,實現對居住出租房火災事故的事前明責、事中問責和事后追責,倒逼責任落實;構建“群眾性”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實現對房東和租客的全員培訓,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構建“零容忍”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實現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的動態監管,防止隱患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