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強化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緊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兩會”以及圣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等節慶假日,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和“零點”夜查行動,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各類商貿節慶活動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舉辦方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防范工作措施。
嚴格煙花爆竹零售點審批和倉儲場所安全檢查,合理劃定節日期間的煙花爆竹燃放區域,嚴厲查處違規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節日期間,各級消防部隊必須保證1名主官在崗帶班。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全國“兩會”期間,全市消防部隊進入二級戰備。在重要節日和重大活動舉辦期間,嚴格落實全勤指揮制度,提升調派等級,切實做好“滅大火、打惡仗”的各項準備。
四、工作步驟
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部署階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地要提請政府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逐級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前)。定期召開調度會,印發工作簡報、通報,統籌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拉動演練、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各地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警動員、全力以赴,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三)總結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后3日內)。各地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市公安局將通報各地工作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季風干物燥,氣候寒冷,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人流物流多,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火災風險劇增,容易引發大的火災事故。對此,各級公安機關和消防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導致火災反彈甚至發生重特大火災的教訓,加強主動宣傳和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堅決克服松懈思想和厭戰情緒,扎實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要建立工作責任制,層層分解工作任務,逐級簽訂責任狀,確保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各級領導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揮,蹲點督導、跟蹤問效。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按照火災隱患整治相關要求,堅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市公安局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火災多發、高發和工作落實不力的地區,將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幫扶。
(三)緊密結合實際。各級公安機關及消防部門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冬春火災防控整體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結果的基礎上,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整治什么問題,什么隱患嚴重就重點解決什么隱患”的原則,立足工作實際,研究確定本地區今冬明春開展火災防控工作重點,因地制宜開展工作。
(四)強化調度考評。市局成立分管局領導任組長,消防、治安、警務督察支隊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消防支隊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各地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定期通報情況,統一指揮調度。要制定考評獎懲措施,鼓舞士氣、激勵斗志,對發生重特大火災的,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各地制定的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請于2015年10月30日前報市局;2015年11月起每月24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開展情況;全國“兩會”結束后3日內上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