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深圳市公安消防監管局腐敗窩案走到了庭審階段,原副局長劉躍紅昨日在南山法院出庭受審。
劉躍紅被檢方指控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污公款,并收受巨額賄賂、禮金,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法庭上,劉躍紅表示認罪,并多次痛哭流涕地說:“對不起黨,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家人。”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資深副局長競爭局長前落馬
現年56歲的劉躍紅,事發前是公安局正處級干部。她在深圳市消防監管系統工作將近20年,從建審科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做起,再到建審處處長。2006年,她晉升為該局副局長,分管建審處,代管消防局后勤、財務工作,直至案發時一直分管建審處。
2013年9月,市公安消防監管局原局長謝卓浩調任福田公安分局局長后,局長之位自然而然形成空缺,而劉躍紅在該局深耕多年,又長期在副局長名單中排名第一位,成為局長之位最有力的競爭者。她一旦從處級干部晉升為副局級干部后,亦可延長到60歲退休。
不過正是在這期間,劉躍紅開始遭到實名舉報,指其存在經濟問題,緊接著公安消防監管局爆出私設小金庫事件,多人被查出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逃避監管行賄相關部門領導、對抗調查訂立同盟等等,成為震驚一時的深圳消防腐敗窩案。
2014年2月,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接到舉報后,將該局行政科長謝永春以及一名財務人員帶走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展開,建審處多人涉嫌受賄接連落馬,之后該局已調走的謝卓浩被宣布接受調查,進入11月,劉躍紅也被省紀委談話,隨后被深圳市紀委帶走調查。
劉躍紅涉案金額近200萬元
劉躍紅被檢方指控兩項罪名。
第一項是涉嫌貪污罪。2006年10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劉躍紅任深圳市公安消防監管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次累計非法侵吞公共財產共計22.8萬元人民幣、21萬元港幣。
第二項是涉嫌受賄罪。檢方指控,劉躍紅長期負責消防工程的檢查、驗收及消防許可的審批工作,其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9.8萬元人民幣、61萬元港幣。
消防局小金庫是消防腐敗窩案點燃的導火索。這次庭審里提到了小金庫的情況。
小金庫早已是公開秘密
根據庭審內容,從2011年年底起,該局實際負責財務、后勤工作的謝永春和財務人員張偉宏提出設立小金庫,經劉躍紅及謝卓浩同意后,深圳市公安消防監管局編造虛假項目,與深圳多家企業簽訂無需實際履行的合同騙取財政資金,或者要求各業務處室分別按本處室職能虛立項目,通過后再由業務處室派人出面,找相關企業簽訂虛假合同,進而套回財政資金。
到案發止,深圳市公安消防監管局共違規列支財政資金約1200多萬元,套取868萬余元存放于消防局民警個人賬戶形成“小金庫”,其余330余萬元財政資金被相關公司以稅費、手續費的名義侵吞。按照劉躍紅的說法,是因為該局時任局長謝卓浩熱衷招待,而且對招待的標準規格要求高,當時該局沒有這筆錢用以支出,于是才決定套取財政費用設立小金庫。
2012年小金庫建立后,深圳市公安消防監管局相關領導開始找各種理由花錢,請老領導吃飯、溝通工作關系、上街買東西報銷等等,小金庫也隨之成為消防局一個公開的秘密。
法庭上演“狗咬狗”
下屬指劉私用小金庫劉直斥下屬“好卑鄙”
法庭上,劉躍紅承認使用小金庫的錢購買珍藏版紅酒、紅木茶桌,但辯稱紅酒后來多用于該局招待了,而紅木茶桌是下屬送給自己的退休禮物,她說公安消防監管局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領導退休后都會收到一份退休禮物。后來因為自己還沒有退休就拿到退休禮物,覺得不合適,就放到辦公室了。
庭審顯示,有劉的下屬謝某證言稱自己多次從小金庫拿錢供劉躍紅私用,涉及金額頗大,劉躍紅不予認同,更是直斥謝某“好卑鄙”,打著她的名義支取小金庫里的錢,懷疑是謝某挪作使用。
劉躍紅希望法院對禮金與受賄予以區分。她在法庭上聲淚俱下,稱個人的行為給老公和女兒帶來恥辱,對無法照顧年邁的父母以及患病的老公深表悔恨,懇請法院對她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