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政府日前印發《關于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工作,充分發揮保險業在火災事故防范和火災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
該《通知》的主要內容是:建立由市公安消防局、溫州保監分局牽頭,各保險機構參與的工作機制;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經營單位,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單位應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各級政府要將開展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工作作為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與社會消防安全工作同步布置和檢查,建立政府相關部門和保險機構在內的聯動機制;要在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便民服務窗口、政府門戶網站、當地新聞媒體公布承保保險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為保險機構開展火災公眾責任險保險業務提供便利。(來源:溫州消防支隊 作者:余根鈴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