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建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機制,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推動各項消防工作措施落實,日前,廣東省中山市制定出臺了《2011年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任務綱要》,明確了包括市委宣傳部在內的29個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能。《綱要》的出臺,將有利引導政府職能部門履行消防職能的積極性和自覺性,解決了職能部門想開展消防工作,而不知道如何開展的矛盾。同時,也為責任追究提供了依據。
《綱要》分兩部分,共同職責和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在共同職責部分,要求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單位逐級簽訂消防工作責任狀和層層簽訂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每年至少召開2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和協調解決本部門(行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明確了各部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內容。要求制定本系統和本行業“四個能力”建設方案,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消防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同時建立考核和評比機制。
各成員單位職責任務部分中,包括市委宣傳部在內的29個職能部門應履行的消防職能作了明確列舉。主要有:29個職能部門履行消防職能的法律依據、本系統本行業消防職能內容、日常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以教育局為例,《綱要》中對其明確了7項要求。闡明了法律賦予的職責,要求.對本市教育系統、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及其他教育培訓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將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國民教育計劃,組織編寫消防安全知識輔助教材,納入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有關教育課程并督促實施教育、培訓;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公安消防機構審查通過并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及其他教育培訓單位不得批準;.進一步完善并推廣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年內聯合市公安消防局完成對全市學校的消防標準化管理考核工作,并向社會公示;爭取將中山市所有教師發展成消防志愿者并積極組織消防宣傳活動等。(來源:廣東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隊 作者:董潤平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