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頒發實施之際,公安部負責同志接受采訪,就學習貫徹《意見》精神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十一五”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我國消防工作取得了明顯進步。消防安全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城鄉消防力量體系進一步完善,特別是通過深入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持續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全面加強應急救援工作,有效提升了全社會火災防控水平,保持了全國火災形勢總體平穩。但是,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消防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日益增多,火災風險和防控難度不斷加大,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與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不相適應,公眾消防安全意識與現代社會管理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我國消防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總體上仍處于火災易發、多發期。據統計,2006年至2010年,全國共發生火災79.3萬起,死亡7202人,受傷4501人,直接財產損失72億元,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火災23起,造成353人死亡。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消防工作,中央領導同志始終關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胡錦濤總書記先后多次就消防工作和消防隊伍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吳邦國委員長親自組織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消防工作,溫家寶總理親切視察慰問公安消防部隊并就加強消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周永康同志多次要求加強消防安全工作。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去年5月以來,公安部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的基礎上,起草了《意見》。《意見》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消防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對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十二五”開局之年,國務院出臺《意見》,有利于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有利于加強和創新消防安全管理,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有利于夯實消防工作基礎,提高城鄉消防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