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總隊下發《關于征求<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修改意見的通知》以來,海北支隊組織機關、大中隊官兵就《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進行了深入學習和討論,同時支隊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嚴下先嚴上,機關做表率”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完善了《海北支隊機關管理規定》,不斷強化機關精細化管理。
通過學習,支隊全體官兵一致認為:新的《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的制定,以條令條例為依據,立足消防部隊客觀實際,著眼消防事業未來發展方向,對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部隊正規化管理提供了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綱領性依據,必將全面推動部隊長遠建設和科學發展。支隊在前期制定的《海北支隊機關管理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針對現階段機關管理中的存在的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了補充規定,重點強化機關各級職責意識、正規化意識。一是從機關辦公秩序入手,進一步規范了辦公室及各庫室場所的桌椅樣式、文件柜設置、物品擺放等細微環節,確保辦公室內部設置規范合理、整齊劃一;二是從辦公流程入手,強化機關網絡化辦公,對電子文檔、資料的格式進行了統一,對網絡辦公的流程、收發文程序、公安網網絡信息安全等內容進行了進一步細化,確保網絡條件下辦公高效、安全;三是將公共衛生區域、公用庫室場所進行了進一步劃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規范了庫房、檔案室等內部設施,明確了具體負責人,消除了管理死角;四是將機關公勤人員內務進行了統一,明確了機關戰士管理與普通中隊管理標準一致的管理思路,不斷強化公勤人員正規化意識;五是將每周內務衛生檢查制度化、標準化,行成了內務衛生檢查評比和定期通報制度,并將檢查結果公布于機關一樓大廳LED顯示屏上,不斷強化官兵的日常養成。
通過此次《公安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規定》的學習,支隊進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確了管理目標,制定了具體措施,為下一步全省消防部隊正規化管理的全面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原作者:楊文超 審核人:張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