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增強全民消防安全意識,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以來,海東消防支隊多措并舉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分析消防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爭取在2012年消防工作有新的作為和發展。
政府統一領導,規劃部署全區消防工作。支隊以大力宣貫《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為抓手,推動落實《青海省消防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謀劃指引海東消防“十二五”發展規劃。積極推動區、縣兩級政府建立消防安全指標體系,督促其認真履行消防工作的監督職責,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逐步將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政府任期目標、政務督查、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內容,建立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消防工作責任網絡。
部門依法監管,推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落實。2012年行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內容,進一步規范了由政府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牽頭,公安、安監、規劃、財政、發改、教育、民政、工商、質監等部門領導參加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具體研究、協調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突出問題,及時部署本行業系統內和職責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推動各部門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及時組織開展行業、系統內部的自檢自查,與公安消防部門通力配合,共同推進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共同推進消防工作的新格局。
消防加強監督,提升執法服務水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青海省消防條例》及其他規章制度要求,支隊將日常監督指導工作經常化、制度化,不斷加強對全區消防工作的指導和支持,研究消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適合全區經濟社會和消防工作發展的模式。各級消防部門進一步轉變觀念,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利用自身優勢,深入社會單位加強督促指導,幫助單位認真落實消防工作,樹立消防部隊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良好形象。
單位全面負責,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支隊積極推動社會單位將消防安全信息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建立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自律機制。各社會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實行消防安全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認真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組織單位員工尤其是重點崗位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
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意識不斷增強。支隊以學習雷鋒、“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清明節安保等活動為契機,深入開展消防宣傳“五進”活動,不斷夯實消防宣傳基礎;充分利用互聯網、戶外LED顯示屏、出租車電子屏、手機短信、各大新聞媒體等傳媒手段,增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保障人民群眾對消防安全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采取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消防負責人等多種形式,使消防安全知識融入社區、進入家庭、深入人心;通過舉辦消防安全培訓、在街頭設立咨詢點、發放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資料、開放消防站等形式,向群眾宣傳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切實營造“人人關注消防、人人參與消防”的宣傳氛圍。
2012年,時勢日新,任務催人。海東全區消防部隊抓住機遇不放松、堅持發展不停步,進一步堅定信心、振奮精神,鼓足干勁,全力打好全區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翻身仗,以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的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