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青海省正平公路橋梁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湟貴HG2-2標段拌合廠責任人因違法存放危險品(柴油),被貴德縣公安消防大隊依法行政拘留五日。該違法人員已于11日晚交送至貴德縣行政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0月11日,大隊消防監督人員對青海省正平公路橋梁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湟貴HG2-2標段拌合廠進行了消防監督檢查。檢查發現,該單位違法存放柴油達2.5噸,無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存在嚴重的火災危險性。針對這一情況,大隊人員及時進行了調查取證,現場制作了消防監督檢查記錄,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調查,并現場進行了照相取證。隨后,大隊依法傳喚了該單位負責人到消防大隊進行了進一步調查取證,指明了其違法行為的嚴重性。當事人在受到教育后表示,由于法制意識淡薄造成了自己的違法,嚴重威脅了拌合場的安全,違法了消防法律法規,愿意接受消防部門依法進行的行政處罰。同行表示將切實吸取本次違法事件的慘痛教育,加強消防法律法規的學習和了解,并保證絕不再出現類似違法行為。隨后,大隊依法對該單位責任人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決定,并對該單位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清剿火患”戰役開展以來,貴德大隊積極組織力量,切實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一批火災隱患得到了及時整治,全縣消防安全形勢得到積極改善。大隊將繼續加大消防監督執法力度,努力維護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積極捍衛消防消防法規的權威。
審核人:衛傳淮 原作者:劉奎
審核人:衛傳淮 原作者:劉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