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指揮部
本招標項目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機電施工(以下稱本項目)已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發改設計[2004]4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指揮部(下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與地方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機電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7標段,起點樁號K51+750,終點樁號K57+680,路線長約5.93km,主線按一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00km/h,整體式路基寬25.5米,分離式路基寬13米。
本次招標的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機電施工第JD-2施工標段是位于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第7合同標段(K51+750~K57+680)的彭山隧道,采用雙洞單向行車,雙車道隧道,隧道起止樁號和長度為:左洞ZK52+773~ZK53+866,全長1093米;右洞YK52+777~YK53+862,全長1085米,隧道設計速度均按80km/h標準設計。
2.2 本項目機電第JD-1標段施工招標已經完成,本次招標的機電第JD-2標段主要工程內容為:
第JD-2標段:彭山隧道內的通風及控制檢測系統、照明及控制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監控系統、防雷接地系統等交通機電系統設施的實施及相關的培訓測試、施工圖補充設計的配合工作和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及缺陷責任期缺陷修復。
施工計劃工期:施工期 3 個月(包括施工圖補充設計的配合工作),試運行期6個月,缺陷責任期12個月,保修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內獨立法人資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工程分項資質,且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歷的施工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施工能力,均可參加本標段的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應列入交通運輸部網站“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的最新公布的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監控、收費綜合系統分項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與上述名錄相符。
3.4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本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一級子公司的兩個或兩個以上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時間,下同),持《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302室)購買招標文件。
4.2 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圖紙每套售價1200元,售后不退。
4.3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先辦理好承包人交易檔案登記手續,交易檔案登記申辦事項請登錄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招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不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7月8日9:30,投標人應于當日8:30~9:30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施工標段投標文件開標時,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出席開標活動,并攜帶身份證和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以供現場核驗簽字。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技術負責人姓名以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中登記的為準。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開標活動的,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不予唱標)。若有弄虛作假等行為,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時依法作出其他處理。
5.3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繳納開標日當月的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04國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指揮部
2013年6月13日